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信息工程专业2023年招生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复试及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赞 李云松
副组长:顾华玺
组 员:尚韬、李长乐、裴庆祺、陈晨、俱莹
秘书:李靖(本科) 白雪辰子
2.初审专家小组
组 员: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师
3.面试专家小组
组 员: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师
4.考核监督小组
组 长:沈强
组 员:王思阳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080706 |
信息工程 |
2年 |
20人 |
四、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入学报到时间以我校公布为准)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入学报到前取得证书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理工文科兼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为工科类考生;
4.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的相关规定。
五、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资格初审
根据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考管理工作组及专家组的指导与意见,现将初审评审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初审内容 |
总分数 |
评分标准 |
评审分数 |
1 |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
10 |
通过 |
10 |
|
未通过 |
0 |
|
2 |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
5 |
通过 |
5 |
|
未通过 |
0 |
|
3 |
本科成绩 |
55 |
平均分85分及以上 |
55 |
|
75分≤平均分<85分 |
50 |
|
60分≤平均分<75分 |
40 |
|
4 |
大学期间获奖或荣誉 |
10 |
省部级以上奖励 |
6-10 |
|
校级奖励 |
4-6 |
|
院级或其它奖励 |
2-4 |
|
5 |
参加竞赛或项目 |
15 |
国家及以上竞赛获奖 |
10-15 |
|
省部级竞赛获奖 |
8-10 |
|
校级竞赛获奖 |
5-8 |
|
院级竞赛获奖 |
1-5 |
|
6 |
发表论文 |
5 |
SCI源(排名前二) |
3-5 |
|
EI源(排名前二) |
2-3 |
|
其它论文(排名前二) |
1 |
|
总分 |
|
注:1.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90分及以上、同等水平专业外语等级考试通过,可等同于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
2. 本科成绩主要以“平均分”为审核标准。
学院初审小组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学习能力、外语水平、学术潜质、研究创新能力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名单请随时关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官网的通知。
六、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综合面试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综合面试考核时间原则上每人不少于10分钟,包括考生自述和专家提问环节,考生自述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中英文自我介绍、科研经历和成果、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计划,时长不超过4分钟。
综合面试考核线下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随时关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官网通知。
七、录取及公示
1. 学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初审成绩占综合成绩权重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权重的50%。即
综合成绩=初审成绩×50%+面试成绩×50%
说明:考生面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面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如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则以初审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及复议。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4185
邮箱:ste@xidian.edu.cn
八、其他事项
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其余事项请按照本科生院通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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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8日